一、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對象:25歲以下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卓越清寒學生。
三、申請資格、受獎助人義務(須參與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或業務承辦學校所舉辦之
公益活動及相關宣導計畫)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