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

一、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
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然迭有役男規劃於
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
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
二、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
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三、另內政部役政署業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
統」,役男可經由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
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
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
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