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110)年7月2日12時起實施「所有國際港埠入境民眾,於檢疫第10至12天以COVID-19抗原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1次快篩」措施,調整實施對象年齡為18歲以上

為迅速因應國際疫情變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辦理快篩試劑採購,並於國際港埠現場發放入境民眾。惟依該試劑說明書「僅評估18歲以上成人自行採檢結果,建議應由18歲以上成人使用」,據以調整該項措施之實施對象為「18歲以上民眾」,未滿18歲(入境年-出生年<18)之入境民眾無須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