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緊急避難疏散並兼顧防疫措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COVID-19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
教育部110年11月5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50699號函及附件 (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