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協助各大專院校處理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密切接觸學生返家與整備隔離/檢疫宿舍補助原則及本校規劃作法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6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145號函文辦理。

二、教育部考量各大專院校宿舍內多屬高度密集場所,為維護住宿生健康安全,函文相關指導及補助原則如後:
(一)請各校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地方衛生單位規定,鼓勵及引導確診個案及密切接觸者,以返家進行居家照護或居家隔離為原則,針對遇有困難而無法返家者,如在外無住所之境外生、離島或返家路程遠且無同住家人可接送、家中或校外賃居處所未符防疫規定等,積極整備隔離/檢疫宿舍協助安置。
(二)各校辦理下列事項提供補助經費說明:
1、確診及密切接觸學生返家之全額交通費用。
2、各校整備一般宿舍或洽租校外空間擴充隔離/檢疫宿舍費用:
(1)整備合於規定的隔離/檢疫宿舍,至少達宿舍總床位數5%為原則(需維運到本學期末),可申請補助額度:調度為隔離宿舍者補助每床1萬元、調度為檢疫宿舍者補助每床5千元。
(2)補助經費支用範圍可含學校清消宿舍、聘用衛保人員、協助學生移宿行李打包、貨運郵資、返家車資、提供移宿學生宿舍費減免及賃居校外生移宿回校等項目。
(3)各校配合宿舍調度請健康學生臨時移宿校外旅館之住宿費用:
■各校調度隔離/檢疫宿舍時,如需請健康住宿學生配合短期內移宿校外旅館,旅館住宿費用學校原則不得向學生收取,教育部將予以「部分補助」。
■教育部已洽詢交通部同意協助,將於旅宿網上建置「教育部學生住宿專案」專區,供各校查詢有意承接之旅館,請各校先逕洽旅館洽談訂租事宜為原則;倘各校確實無法覓得合適旅館,可再敘明詳細原因後造冊向教育部反映,轉請交通部協助媒合。
(4)有關經費補助相關流程及表件,教育部後續將另行函知各校。

三、囿於本校學院部宿舍空間不足及大部分住宿生無意願讓出寢室,故現行僅能提供男、女宿各1間2人套房,做為臨時短暫隔離之用(非長住),當獲悉學生確診或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均勸其返家;遇有實質困難無法返家居隔之學生,則盡力協請地區衛生單位安置至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居隔。

四、依據教育部指導,本校執行方式規劃如后:
(一)請學院部各系通知已返家之確診者、密切接觸者,保留相關返家之交通票證,以利申請辦理交通費補助事宜。
(二)為因應爾後疫情之發展,請總務處先行派專人至交通部旅宿網中查詢,並洽詢有意承接健康學生移宿校外之旅館,俟教育部補助方案確定後,再行商談相關訂租事宜,以預作準備。
(三)學務處調查學院部住宿生志願短期移宿校外旅館人數,提供總務處作為後續洽談移宿旅館房數之參據,另學務處調整、規劃空出寢室,做為隔離/檢疫宿舍之用。
(四)俟教育部頒行相關經費補助流程後,再由各業管單位據以辦理經費申請、短期衛保人力聘用及移宿生宿舍費減免...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