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修生與休學生於持續延修期間與休學期間應主動續繳學生團體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請於開學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日期依校定行事曆為準)。
2. 不參加團體保險者, 請簽立【在學學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並繳交至學務處衛保組。
3. 逾期未繳費或已簽立【在學學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者,視同放棄參加團體保險,需自負責任。
4. 理賠需檢附資料
*自得為請求之日(即事故日)起兩年。
*相關問題請聯繫學務處衛保組
(02)2796-2666 分機1360(內湖校區)
(02)2936-7231 分機2360(木柵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