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43169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民眾均衡飲食及多攝取全穀及未精製雜糧,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於官網建置全穀雜糧宣導專區(網頁路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主題>健康生活>均衡飲食>全穀雜糧專區;網址https://reurl.cc/AK5D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