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各級學校112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3206號函文辦理。

二、教育部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特函頒「各級學校112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如附檔),提醒同學於暑假期間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暑假期間同學若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應儘速向學校回報,俾利學校確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請各班導師及學生加強宣導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