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11日臺教高(五)字第1130002480號函文辦理。
二、司法院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特函頒旨揭計畫,擬邀高中以上學校共同辦理,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包括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本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依照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例、劇本、教材等輔助工具,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法官制度相關審判案件進行過程,本院或所屬各法院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或視訊指導。
(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由申請人提出與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相關之活動計畫,經司法院審核通過後,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教材、經費等資源。
三、旨揭計畫詳細內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3年1月22日起公布在「國民法官專網」(路徑:國民法官專網/宣導推廣/多元推廣/校園推廣/校園推廣活動簡介,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362-784749-6d668-5.html)。
四、司法院得視情形彈性調整旨揭計畫之申請期間、辦理期程及舉辦方式。
五、本案承辦人:刑事廳蔡侑倫科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314,電子郵件:yulun1207@judicial.gov.tw。
六、本計畫提供本校各級師生,可參考課程教學需求,適時依本計畫向司法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