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3年2月20日北市交安字第1133023988號函文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鑒於112年因交通事故死亡61人、受傷3萬2,558人;其中18-24歲年輕機車騎士死亡8人、受傷7,799人,占整體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約23.9%,有感於機車駕駛訓練之重要性,113年持續辦理機車駕訓補助,凡年滿18歲考照年齡,即日起至台北市大台北、福安、聯合、華豐、濱江或大湖等6家駕訓班,完成普通重型機車駕駛訓練課程並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即能享有補助訓練費新臺幣1,300元,期透過完整駕駛訓練,使參與訓練課程之學生具備掌握安全騎乘機車的能力,惠請鼓勵欲考驗機車駕照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三、為利宣導本校學生周知,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素材包含宣導影片、平面文宣、防禦駕駛簡報檔等,請有需要之師生至該局雲端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bx2XKw1s5HIhKSodo9dO8ajqSeMcpr?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