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清寒]僑聯文教基金會主辦114學年度僑生獎學金(本校收件自即日起至10/15止,學校代轉)
申請資格: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1.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2.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3.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本校收件截止日期: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止。
詳細說明如附件
01_申請辦法.pdf
02_申請辦書 .pdf
114.08.29_僑聯文教基金會(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