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加強宣導,共同防範
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大陸地區進口之商品「穿雲箭」,該商品為「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請各校加強宣導,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向進行通報,並通知轄區警察局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經審視「穿雲箭」具有高度殺傷力,建議應列為違禁品,禁止學生攜帶入校,本案建議內湖及木柵兩校區將相關資料圖片於本校官網公告;另同步印送各班導師、宿舍輔導員知悉,並加以公告學生禁止攜帶入校,經查獲者,除依校規嚴懲外,並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及警政機關。
本校學生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