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內申請期間:
開學日起至9/15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 申請資格:
(一)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生且就讀台北市學校。
(二)全年度智育成績平均分數:國小90分以上,國中85分以上,高中(職)80分以上, 學院78分以上。
(三)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未受過處分者,但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四)未領其他獎學金。
洽二校區學務處申請
詳情請參閱附件,或洽詢財團法人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李小姐(02)2595-5260分機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