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低收/中低收】115年 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助學金」《開學日起至9/15止,學校代轉》

一、校內申請期間:

開學日起至9/15止(逾時不予受理) 。 

二、申請資格: 

(一)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全年度(含上、下學期)智育成績平均分數65分以上。

(三)領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

詳情請參閱附件,或洽詢財團法人詹氏社會福利獎助學基金會李小姐(02)2595-5260分機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