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有關宣導事宜

一、依教育部114年11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118959號函文辦理。

二、勞動部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及併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各乙份(如附檔),教育部函發各大專校院轉知學生,綜整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為免學生求職(打工)遭詐騙,導致個人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等情事發生,勞動部於契約範本增訂「雇主不得要求繳交證件、金融卡及存摺」等事項,以強化求職(打工)學生識詐意識,降低個人財務損失。

(二)增列保障部分工時勞工權益相關規定,並配合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勞動法令之修正及更名,酌修文字。

(三)配合「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新增之通勤協助內容,明定勞雇雙方應依該要點約定通勤協助事項。

三、請本校各單位僱用工讀生時,請參照修正版之勞動契約範本,與學生簽訂勞動契約,並依注意事項排定合理工時及給付工資。

四、請各系協助運用社群軟體將上述資訊轉知學院部及高職部學生知悉,以利學生了解相關工作權益及建立反詐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