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一百零一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乙份

一、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節目劇本之創作,發掘及培養電視節目編寫人才,豐富我國電視節目內涵,本局於本(101)年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9月21日止,最高獎金新臺幣80萬元,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與。
二、如需「一百零一年度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電子檔,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http://www.bamid.gov.tw)「最新公告」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