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
依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略以,有關大學一年級或五
專三年級役男得依意願申請暑假二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
訓練。惟鑑於申請對象受限及影響應屆畢業役男服役時程
,爰內政部邀集教育部、國防部及各直轄巿、縣(巿)政府
研商修正條文規定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
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
)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上述法規修
正案,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
專三年級役男得依意願申請暑假二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
訓練。惟鑑於申請對象受限及影響應屆畢業役男服役時程
,爰內政部邀集教育部、國防部及各直轄巿、縣(巿)政府
研商修正條文規定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
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
)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上述法規修
正案,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