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學生事務處
漢堡鈕選單
校首頁
回首頁
網站導覽
首頁
防疫FAQ
轉知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2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業經該部於109年8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520號公告修正。
1090117417_Attach3.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