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以下*清寒學生】111學年度第2學期財團法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助學金(即日起至3/15止)洽二校區學務處申請)
一、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洽二 校區學務處申請)
二、詳情請參閱財團法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網站:http://www.fhus.taipei/requirement/
一、校內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洽二 校區學務處申請)
二、詳情請參閱財團法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網站:http://www.fhus.taipei/requi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