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務處
Menu
校首頁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組織編制
諮商輔導組
最新訊息
校外活動
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一、 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2年6月15日中選務字第1123150198號函辦理。二、為培養青年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請貴校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3年1月13日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如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報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派充之。
實施計畫.pdf
中央選舉函.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