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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修正發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修正發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行政院定自113年6月30日施行

依教育部113年6月27日臺教社(一)字第1130066821號函轉行政院113年6月26日院臺交字第1131016545B號函、

交通部113年6月17日交運字第1130016088號函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3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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