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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本校重申並加強宣導,維護學生權利及安全訊息

一、本校重申並加強宣導,本校高中職以下之學生,參加國內外公私立表演團體演出、遊學參訪,務必先行告知班級導師,由導師回報各學系,各學系重整資料(核實學生參加演出單位,及其相關團隊組織、演出資訊、遊學訊息),交由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備查。以維護本校學生權利及安全訊息。

二、本校專兼任老師,若獲國內外公私立單位機關、地方團體邀約演出,請務必回報上述程序。以利各學系及校方及時掌握學生以及參與師長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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