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微型火砲」及「穿雲箭」等違禁物品通報事宜 ★

「微型火砲」及「穿雲箭」等違禁物品通報事宜

 

    加強相關安全宣導事宜,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通報,並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少年隊處理,以確保校園安全;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聯絡處督導所主管(轄)學校確依前開規定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