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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第37次定期聯繫會議宣導事項 ★

教育部與內政部警政署第37次定期聯繫會議宣導事項

一、校內如發現學生持有疑似毒品,應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確依內政部警

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落實執行處理流程,遏止毒品危害校園。

二、有關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校內遇案時即時報警處理,惟請學

校應謹慎評估請求警方進入校園時機及即時調查之必要性,並為兼顧當事人訴訟權及學生受教權,應優先採取「通知相關人員於非學校作息時間到案說明」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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