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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交通安全月」活動宣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12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120號函文辦理。

二、教育部為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配合交通部「交通安全月」活動,請各校運用官網及下列各種方式進行宣導:

(一)線上宣傳:官網首頁設置banner,連結至交安月主題網站;另於各社群軟體中發布交通越相關貼文、圖片。

(二)實體曝光:於校內各重點處所設置關東旗、布條或文宣;另透過電子看板曝光關素材。

(三)請各校針對新生、外籍生辦理多元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並鼓勵學生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強化無照駕駛學生輔導措施、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責任等法治觀念。

三、本校各級學生應加強交通安全觀念之建立,並確實遵守各項交通法規,駕車於道路上行駛時,須隨時注意號誌、標線及周邊車輛、行人,切勿有超速、闖紅燈等危險行為,以確保個人生命財產安全。

四、請內湖校區配合交通安全月完成關東旗及相關文宣架設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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