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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防範校外賃租一氧化碳中毒事宜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22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133171號函文辦理。

二、教育部函轉內政部轉知媒體報導近期有5名大學生同租苗栗縣一層3房住宅,疑似因瓦斯熱水器安裝位置不當及通風不良,致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請提醒校外賃居學生加強自我安全檢查及運用各種集會時機,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

三、提醒本校於校外賃居之學生,主動對住所之燃氣設備(熱水器、瓦斯爐)安裝位置及設備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問題應立即與房東聯繫,要求即刻改善,以確保個人安全;另請於盥洗時應保持浴廁通風,以免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四、相關宣導影片及圖卡等資料,請參考消防防災館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tfd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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