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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部級*桃園市原住民】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自112年8月1日起生效)

一、本要點修正之第三點及第六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三點「生活津貼」補助資格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私立高中職。

(二)第六點「生活津貼」補助額度補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每學期6,000元;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者每人每學期3,000元。

二、詳情請參閱「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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