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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活動案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華民國113年5月27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3002108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訂於115學年度增列辦理芭蕾(個人組)賽事,116學年度再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相關賽事規範請詳見「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三、檢附「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111、112學年度同類型同組別特優名單」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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