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轉衛福部食藥署製作之「安全駕駛 藥注意!」宣導海報事宜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21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005354號函文辦理。

二、教育部函轉衛福部食藥署製作之「安全駕駛 藥注意!」宣導海報(如附檔),請本校各級師生注意,當有服用散瞳劑、肌肉鬆弛劑、抗組織胺、降血壓、降血糖、口服止痛或抗焦慮、抗憂鬱、安眠或其他治療精神病之藥品後,切勿馬上駕駛車輛,以免肇生意外事件;使用上述藥品前,應詳細檢視藥單之警示標語及注意事項,如對藥品有疑慮時,請主動向專業醫療人員諮詢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