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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赴陸參賽或進行兩岸體育交流時,請確依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辦理

兩岸體育交流應秉持「對等尊嚴、相互尊重」原則,並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兩岸體育交流處理規範」相關規定。惟近日中國大陸對我統戰行為日增,貴單位或所屬單位赴陸參賽或進行兩岸體育交流時,應注意不得參與陸方所辦全國性體育活動、大型兩岸體育交流活動或具有特定政治目的之交流活動,並對陸方主動邀約活動提高警覺(如全額免費、落地接待等),亦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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