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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42805451號函文辦理。

二、因應寒假到來,教育部為維護學生安全,函發相關注意事項,請各班導師利用各項多元管道及社群軟體加強宣導,以降低傷亡事件;另請各位同學,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項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立即撥打本校校安專線電話(內湖:2794-5137、木柵:2936-0318),俾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相關通報作業。

三、請學院部導師將相關宣導內容,傳送至各社群軟體班群內,另高職部以下學生,則利用114-1學期結業典禮時機,由學務長或生輔組長向各位同學進行宣達,期使各位同學了解相關規定及注意自身安全。

四、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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