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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學院部】團體保險相關事項

1. 延修生與休學生於持續延修期間與休學期間應主動續繳學生團體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請於開學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日期依校定行事曆為準)。
2. 不參加團體保險者, 請簽立【在學學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並繳交至學務處衛保組。
3. 逾期未繳費或已簽立【在學學生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者,視同放棄參加團體保險,需自負責任。
4. 理賠需檢附資料

  • 保險理賠申請書( 申請書可至衛保組領取) 
  • 診斷證明書正本( 若看診兩間醫院, 則兩家都須開立,請註明住院及出院日期,門診請詳註看診日期及次數) 
  • 門診或住院收據、明細表等之副本(需加蓋院方收費證明及與正本相符章)
  • 學生本身銀行或郵局帳號(存摺正面)影本
  • 骨折請附X 光光碟(外袋請標記班級、姓名)

*自得為請求之日(即事故日)起兩年。
*相關問題請聯繫學務處衛保組

(02)2796-2666 分機1360(內湖校區)
(02)2936-7231 分機2360(木柵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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