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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清寒]僑聯文教基金會主辦114學年度僑生獎學金(本校收件自即日起至10/15止,學校代轉)

申請資格: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1.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2.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3.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本校收件截止日期: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止。

詳細說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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