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務處
Menu
校首頁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須知
教育部「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
1110916性騷擾、性霸凌及性侵害定義
請各校所屬委員會之人員組成符合任一性別比例三分之一為原則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出版「2022年性別圖像」
有關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請確依說明辦理。